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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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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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师资处             发布时间:2022-12-27             
  • 赣教师字〔2022〕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省管技工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赣府厅字〔2022〕105号)和江西省202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计划,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每四年评审一次,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下同)、研究生教育四大类。

    基础教育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同层次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类包括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二、奖项设置

    (一)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系我省首次开展的由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次,共350项。其中,基础教育类80项,职业教育类100项,高等教育类120项,研究生教育类50项;特等奖授予比例10%左右,一等奖授予比例30%左右,二等奖授予比例60%左右。特等奖宁缺毋滥,允许空缺。教师教育类教学成果获奖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各类别奖项总额的5%。

    (二)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并下发表彰决定,颁发相应证书,记入获奖者个人人事档案,作为申报职称、岗位等级晋升、增薪的重要依据。

    三、遵循原则

    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五)已获得国家级同类奖项的、已获得省级同类奖项且近4年来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对成果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的教学成果,不能参与本届申报。

    四、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组成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研究生教育与科学技术处、师资处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评审委员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处,统筹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研究生教育与科学技术处分别成立评审组,具体负责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各地各校组织学习《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及各类别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思想发动,部署本地本校申报和评选工作;各成果持有者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遴选推荐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1.各成果持有者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明确的申报原则、申报程序以及各类别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逐级申报,并在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二级教学科研部门等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2.各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单位)党组织对成果主持者、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就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和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3.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各高等学校、各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各省管技工院校对申报成果进行查重等资格审核后,组织评审,并按限额要求,择优确定拟向省教育厅推荐成果。

    4.各有关单位确定拟推荐成果后,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公示前,应对成果主持者、参与者信息认真审核;公示后,主持者、参与者等关键信息不得变更。

    5.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单位组织整理材料(纸质材料暂不上交),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通过评审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阶段:省级评审阶段(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5月底)

    1.省教育厅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制定评审工作安排和评审标准,组成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聘请省内外相应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审专家,组成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教育类评审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教学成果的评审工作。

    2.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各评审组对各有关单位推荐报送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

    3.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将符合申报资格的成果在江西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省级评审前公示、第三次公示),并对异议进行处理。

    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各评审组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审,出具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提出获奖成果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报省教育厅审议。

    5.省教育厅审议拟获奖项目,将审议结果以书面函件形式反馈各有关单位。根据“谁推荐、谁征求”的原则,由各有关单位按照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应层级的公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向省教育厅书面反馈征求意见情况。

    6.省教育厅拟定实地考察方案,根据考察对象数量、管理权限和疫情防控等情况,采取联合考察、委托考察等方式,深入拟获奖项目持有者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各有关单位向省教育厅对口处室寄送拟获奖项目的纸质材料。

    7.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合格的拟获奖项目进行复审,可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奖励项目。

    8.省教育厅起草公告,经省表彰办审核后,分别在省人社厅官网和江西教育网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省级评审后公示、第四次公示)。

    9.省级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起草报省政府的请示和表彰决定(代拟稿),联合省表彰办呈报省政府批准。

    第四阶段:表彰奖励阶段(2023年6月)

    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相应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关。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工作,对其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评审推荐工作纪律。在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等各环节,要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坚决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协调机制办公室和各评审组将对以上行为进行备案,作为评审时的否决性因素予以参考。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将通知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主动公开推荐名额、推荐标准、推荐程序等事项,发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并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拟推荐项目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七、纪律监督

    (一)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为准则,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做到思想政治、师德表现双把关,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成果质量。

    (二)省教育厅建立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监督机制,纪律监督机制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组织开展纪律监督,并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监督。

    (三)纪律监督机制办公室参与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各评审组评委的遴选与监督;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全程参与评审工作的监督;督促指导各评审组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异议信访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八、材料报送

    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材料报送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类别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 1、2、3、4)。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请分别咨询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研究生教育与科学技术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资处朱烨桢、缪圣勇


    附件:

    附件1:2022年基础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

    附件2:2022年职业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

    附件3:2022年高等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

    附件4:2022年研究生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

    附件5: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6: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doc

    附件7: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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